户口本遗失如何登报声明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7-11-27 18:03:35
更新时间:2018-10-20 11:34:10
登报声明一般要求在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,网络发布是无效的,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。具体程序,是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,同时在报纸刊登声明。同时户口本遗失登报声明一般包括:户口本遗失人名字 、户口本遗失时间 、遗失户口本的名称、遗失户口本的各种具体证号。
补办户口本的挂失流程:
一旦居民的户口本丢失或被盗,根据我国的公安机关办理户籍程序的有关规定,在户口本遗失后,首先,为了避免由于遗失而导致的可能的不利后果,须登报声明作废,到当地居委会开出个人基本情况证明,并持本人书面申请、遗失声明(由登报处开出)和单位证明(如无单位需在当地居委会开出的个人情况证明中注明,如果是农村就到村委会开具证明),如果身份证没有遗失,可带上一并递交公安机关审核。如果遗失了,则可在自己的书面申请中一并记入补办。
其次,户主本人应在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,挂失并提交申请。(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)。即使你不知道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,户籍民警也会在第一时间给出最正确的答案,从而免去不必要的麻烦。当然,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,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,并签名捺印,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。若本户中确实无人可供委托的,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,由居、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,申请补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