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报声明
当前位置:我要登报网 > 登报声明 >

发票遗失登报声明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7-08-21 10:13:10 更新时间:2018-10-20 11:18:57
根据不同的发票登报格式各不相同:
 
1、通用机打发票遗失登报声明格式:
 
XXXXX公司遗失国税(地税)通用机打千元(百元/万元)发票XX张(发票联/存根联/记账联),发票代码:XXXXX,发票号码:XXXXX,声明作。
 
2、普通发票遗失登报声明格式:
 
XXXXX公司遗失服务业(商业、工业、统一、普通、定额专用等等)发票一张,代码:XXXX,发票号码:XXXXX,声明作废。
 
3、增值税专用发票登报声明格式: 
XXX有限公司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,发票代码:XXXX,发票号码:XXXX,声明遗失。
 
免费咨询发票遗失登报声明登报电话:400-9988-684  登报微信:303890042  登报QQ:3390142007
 
发票遗失登报声明的登报流程分下面几个步骤:
 
1、提供发票遗失登报需要的材料:①提供发票的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码,,或者提供发票的复印件。
 
2、联系登报老师,提交准备好的材料,填写遗失发票登报样稿,然后客户确认内容无误,及确定媒体和刊登日期。
 
3、付款:支付费用时,客户可微信、支付宝、网银、转账等方式付款,收到汇款凭证后刊登广告。
 
4、客户给老师提供详细地址、电话、联系人,方便给您快递报纸。
 
发票遗失为什么需要登报声明?
 
以下为我国税务发票遗失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。法律法规均要求遗失发票要进行登报声明挂失。
 
1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)第三十一条规定:“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。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,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,并登报声明作废。”
 
2)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8〕80号)第六条第二项规定:“及时处理丢失或被盗发票。当发生发票丢失或被盗时,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按规定及时刊登公告,声明作废。并列入丢失或被盗发票数据库,一旦发现有开具作废发票者,一律依法从重处罚。”

上一篇:车辆被盗登报声明

下一篇:提单遗失登报声明

相关文章:

声明:我要登报网是一个代办各省权威报纸广告刊登业务(包含:挂失登报、注销公告、减资声明等分类声明)登报的一个网站。